那些年,我们一起领的婚书
2012-08-22 09:16 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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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的结婚证
最隆重 有县长签名
1950年4月,《婚姻法》作为新中国第一部法规颁布施行。
婚姻登记制度开始推行,办理结婚、离婚、复婚都要进行登记,实行“一夫一妻”制,男女平等。
结婚证上印有红色五角星,除了结婚人外,还要有当地市(县)长的签名,其上留有空位,可以贴上夫妻双方的照片。
除了结婚证外,离婚证也应运而生。据了解,1953年贯彻《婚姻法》运动月后,全国出现了第一次离婚高潮。
离婚证是一份三联单,印有黄色五角星,夫妻各自留底,政府留一份存档。(记者 张韩丰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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