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获“国家生态市、县、区”称号
龙文广电 2016-10-21 11:54
根据《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等规定,环保部日前授予40个市、县、区“国家生态市、县、区”称号,我区上榜,成为全市该批获此殊荣的两个县区之一。
加上此前获得国家生态县命名的长泰县、南靖县、东山县,目前漳州已有5个“国家生态市、县、区”。根据环保部要求,获得“国家生态市、县、区”称号的地区要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争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践行者和引领者,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不断改善大气、水环境质量,在三到五年内率先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目标。同时,环保部将加强对后续工作情况的跟踪评估,对环境质量下降、工作成效不明显、在区域内无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的地区取消其称号。
记者 林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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