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整治货车超限超载行动将持续至2017年8月31日

闽南日报   2016-09-29 09:51

­  记者获悉,漳州高速交警支队、漳州高速公路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于9月21日起,联合开展高速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三轴及以上运载砂石、水泥、煤炭、钢材等货物的重中型货运车辆和渣土车。该行动将持续至2017年8月31日。

­  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将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严格实施“一超四罚”。即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实施处罚后,将有关信息抄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并按照相关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同时,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此外,还将车辆及企业违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实施惩戒。(记者 林思赓)

­  相关链接>>>

­  超限运输车辆

­  ●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  ●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  ●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  ●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  ●三轴货车、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和27000千克

­  ●四轴货车、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和36000千克

­  ●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  ●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为单驱动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频道推荐
  • 漳州高新区举行首次党政领导“企业接待日”
  • 东山县下西坑村在海上探索绿水青山变成金山
  • “剪”证初心 “发”现真情——平和大溪镇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