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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为富美漳州建设提供坚实体制机制保障

2016-09-26 09:58 来源:闽南日报 0

­  近年来,全市机构编制系统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大力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着力为富美漳州建设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  推进机构改革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  以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为抓手,重点整合卫生与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公务员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等机构和职责,调整理顺市县工商、质监与食药品监管理体制,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理清权责边界,基本实现一个职责由一个部门承担。扎实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市、县4000多个事业单位分类工作于2015年6月圆满完成,市本级、龙海市南靖县列入中编办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单位,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稳妥推进,公益类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有力有效,整合职责交叉、职能萎缩、任务不饱和的事业单位75个。同时,积极配合做好纪检、公检法司、教育、卫生、环保、不动产登记等领域改革工作。

­  健全监管机制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  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统一管理和审批制度,凡涉及职能调整和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增减的,统一由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一个部门承办、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一支笔”审批、机构编制委员会一家行文。建立健全市、县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数据库,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不断夯实机构编制管理基础。率先出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加强与监察、组织、审计、财政、人社等部门协作配合,构建完善联动监督机制,通过定期不定期开展机构编制管理督促检查、加强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和效能督查等措施,有效防止机构编制管理制度“空转”、执行“打滑”,推进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  严格控编减编统筹调剂保障发展

­  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动态调整”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盘活机构编制资源,实现管服并举的“双赢”目标。一是严控编制。出台《漳州市控编减编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三不”原则,除中央、省、市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不新设机构、不提高机构规格、不增加人员编制,管住源头;加大超编人员消化力度,逐步化解个别县(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总体超编或结构性超编问题,确保“两个不突破”。二是盘活资源。大幅精简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党政群机关按照5%进行精简;市直行政类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7%精简,公益二类按10%精简,生产经营类空编全部收回;不断创新核编办法,采取“核定数与控制数相结合、编内管理与编外管理相结合”等方法,对市属高校、公立医院和市直中小学进行核编,有效解决市区中小学校和医院的用编需求。三是保障发展。活用编制“四两拨千斤”撬动作用,统筹调剂1500余名存量编制资源,全力保障市属开发区和卫生、教育、环保、安全、规划等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的用编需求,助推漳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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