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他人代还贷款 滚大雪球压垮自己
炎平/漫画
时间:昨日辖区:龙海公安局经侦大队
林某丽、林某嫔,一个是银行退休工作人员,一个是原龙海角美石美信用社主任,各自因赌博、生意失败,需要大把资金周转。
为了筹集资金,他们都想到“帮他人代还贷款”的方法,就是利用自己是银行员工的身份,找受害人帮借贷人还贷,然后借贷人将本金和利息都交给他们支配。他们没想到,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让雪球越滚越大,最终压垮自己。
昨天,龙海公安局经侦大队通报今年两起非法集资过千万元的诈骗案,涉案嫌疑人林某丽、林某嫔均已被逮捕,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案例1 残疾夫妇90万积蓄被骗光
2011年10月21日,51岁的龙海石码人林某丽,带着毛巾、牙刷等生活用品,到龙海市公安局投案。
林某丽曾是龙海某银行的工作人员,退休后,林某丽为满足赌博需要及个人挥霍,于2008年10月至2011年9月间,利用自己前银行工作人员的身份,骗取许多朋友、熟人的信任,以“到海南省投资机砖厂”、“帮他人代还贷款”、“代人刷卡套现”等需要资金周转为理由,以高额的利息为诱饵,采取先归还小额借款,后继续大额借款为手段,分别向林某辉、林某花等34人借款1300余万元。
其中,受害人林某菊为残疾人,文化程度不高,她和同样残疾的丈夫辛苦一辈子,靠卖螃蟹赚了90多万元积蓄,结果都被林某丽骗走。“林某菊的家境非常可怜,身体残疾,丈夫后来还过世,我们去她家里取证,老人跪倒在我们面前,希望我们能帮她追回一些钱。”办案民警说,林某丽先后两次对林某菊实施诈骗,第一次骗了80多万元,林某菊曾多次上门讨要,“林某丽说你干脆凑个整数,我比较好还钱,林某菊就凑了90万元给她。自从知道被骗后,林某菊备受家人的指责”。
案例2 原信用社主任为还钱走不归路
林某嫔原是龙海市角美镇石美信用社主任,办案民警称,林某嫔平时十分勤俭,工作也兢兢业业,“周一到周五都是晚上10点以后才下班”。那么,他又是为何走上非法集资诈骗这条不归路?
2003年至2004年,林某嫔跟朋友借贷养猪和种植木耳创业,但天不遂人愿,林某嫔的创业路半途夭折,亏了30多万元。拿不下面子的他,就想出“帮他人代还贷款”的方法周转资金,“就是有人没有钱还贷,他利用自己信用社工作人员的身份,找受害人帮借贷人还贷,然后借贷人将本金和利息都交给他支配,这样拆东墙补西墙,到最后这个雪球越滚越大,他已经停不下来了”。
2011年4月,林某嫔非法集资的信息经媒体曝光后,多名受害人向龙海警方报案。经查,2008年至2011年10月间,林某嫔以帮他人代还贷款需要资金及需要资金周转等借口为由,以高额利息为饵,向刘某等37人集资借款共计1800多万元。案发后,林某嫔逃逸到福州,去年12月6日,林某嫔被办案民警抓获归案。
提醒高额回报的诱饵让贪利市民上当
办案民警称,非法集资诈骗嫌疑人一般都会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群众资金。“有月息、10日息、周息、5日不等,利息高达3%至8%,还有的更高,很多受害人认为很有投资价值,但实际结果是造成大批贪利的市民上当受骗。”
这类犯罪案件一般时间跨度长,隐蔽性很强。由于该类案件在短期内不可能暴露,不法分子往往利用其特殊的身份,用借来的资金购买高档轿车和住宅,蒙蔽群众以示其经营良好,不过一旦他的资金链断裂,往往就会悄无声息地携款潜逃。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非法集资没有正常的监督机制,其运作过程也存在许多问题,希望社会各界提高警惕,增强法律意识,不要轻信他人,不要贪小利,避免上当受骗,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要及时报案,很多受骗群众往往在发现资金无法收回时,才向公安机关报案,但由于犯罪嫌疑人已经携款潜逃或将钱款挥霍掉,受骗资金很难追回”。(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陈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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