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消防支队下放四类工程消防审批权限 明日正式实施
2016-08-31 11:14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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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8月31日讯(闽南网记者王惠敏 通讯员 朱必星)近日,漳州消防支队对全市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权限进行了调整,将满足条件的四类建设工程审批权限由支队本级下发到辖区消防大队负责。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范围和权限划分调整文件,已于8月22日起,在各大队受理窗口显要位置进行公示,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此次审批权限下放的四类建设工程包括:一是建筑总面积小于一万平方米的影剧院、医院的门诊楼,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以及设有此类场所的建设工程;二是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以及设有此类场所的建设工程;三是建筑总面积小于三千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四是建筑及设备投资(不含土地费用)小于一亿元的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为更好地服务办事单位和个人,属支队负责办理的项目,经属地大队书面请示,支队可根据需要书面进行回复,委托属地大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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