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两乡镇干部在征迁中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刑
2016-08-03 11:13 来源:漳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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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区步文镇原党委副书记林振顺、原副镇长吴山艺受贿、滥用职权案,8月1日作出一审宣判,龙文区法院依法判处林振顺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并追缴相应赃款;依法判处被告人吴山艺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并追缴相应赃款。
2012年8月至2014年10月间,林振顺、吴山艺在担任龙文区郊野公园项目步文段征迁组常务副指挥、副指挥,锦绣碧湖(05地块)及配套市政道路碧湖片区项目征迁工作组组长、技术组组长期间,在征迁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送款共计240000元、308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履行征迁工作职责过程中,故意违反征迁工作相关规定处理公务,分别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482340元、1253880元。(杨宝兴吴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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