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漳州 > 漳州新闻 > 正文

漳州一男酒后乱性 强奸女同事未遂被判2年半

2012-07-04 08:37 来源:海峡导报 0

与女同事同住一套房,酒后乱性欲行不轨。日前,经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闵某犯强奸未遂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

闵某与女同事张某同在市区一家公司上班,被公司安排住在同一套房的两间卧室。2010年4月28日凌晨3时许,闵某酒后乱性,推开张某的房门,欲与其发生性关系。但是张某奋力反抗,闵某未能得逞。

案发后,闵某逃离漳州。2011年12月17日,闵某被杭州市公安局民警抓获,后被移交给漳州警方。(记者 张韩丰 通讯员 惠珍 宝平)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36℃高温不退 漳州市民 "怪招"应对"高烤"
下一条:金峰花园: 处理纠纷 多受气多花钱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