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剑指网络传销市民应警惕“多层分销”
“按按手机,在家就能赚大钱。”不少人会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类似的信息,真有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吗?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文,提醒网民认清部分“微商”背后网络传销的真面目,并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查处网络传销工作。
打击网络传销纳入监管专项
工商总局通知指出,近年来,网络传销违法活动日益突出,特别是随着移动互联网、网络购物、跨境电商等网络概念和营销方式的发展,打着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爱心互助”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的案例屡见不鲜。
网络传销因其主体和标的虚拟性、行为跨地域性等特点,与传统传销相比更具隐蔽性、欺骗性和社会危害性。网络传销案件往往蔓延速度快、涉及人员多、波及地域广、涉案金额大,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要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筛查案源线索,从中发现和确定涉嫌从事传销违法活动的网站、网页,综合运用网络调查、实地核实、可疑资金交易分析等手段,加强在线与远程电子数据证据采集、固定和分析工作,获取相关信息,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追根溯源,确定重点打击对象。
网络传销的宣传大多需要利用搜索引擎、社交平台、第三方交易平台、第三方支付工具等网络服务提供商。通知要求,属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这些网络服务提供商的监督规范,建立常态化、通畅的沟通渠道。网络服务提供商对利用其提供的服务渠道实施的传销行为,要为调查取证、处理违法信息提供必要的协助配合。对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各地工商部门要强化与通信、网信管理部门的协作,切断网络传销信息传播渠道,净化网络信息环境。为提高群众抵制和防范网络传销的意识和能力,通知特别提出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宣传网络传销的危害、特点和骗人伎俩,揭露其违法本质。
据了解,今年工商总局已将打击网络传销纳入“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各地打击网络传销工作成效将在2016年打击传销综治考评中有所体现。
消费者需明辨是微商还是传销
微商并等于是传销,但有人会借着“微商”的名义搞传销。那么,我们要如何辨别朋友圈里发广告的人是微商还是传销呢?
记者以想做微商代理为名,在微信上认识了某护肤品的代理商李小姐。她向记者介绍道:“我们团队从上到下有一级代理、二级代理、特约经销商、天使顾问等4个等级,等级越高压的货越多,拿货价会更为低廉。其中一级和二级代理分别要交2000元和1000元的保证金,任何等级都可以自己发展下线,授权代理,从而赚取差价,也可以自行零售,我们还会定期组织培训,教你如何销售。”
“如果有客人向你下单了,就让买家把货款汇给我,我负责发货,你从中提成。”李小姐接着说道,“比如我们的一块洗脸皂零售价是128元,给一级代理的价格是98元,其中可以赚30元的差价。”
当记者问起成为代理商是否有书面协议或合同时,李小姐说,加入后会给一张授权书,以证明所销售的商品不是假货。购买货品付款是通过支付宝和微信转账完成,下级代理商不与上级代理商见面,所以也不用签订任何协议合同。
其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三点就可以断定涉嫌传销:一是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二是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三是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
市工商局工作人员提醒市民,要理性选择合法投资渠道,不要被所谓“快速致富”诱惑。一方面,应慎重寻找投资对象,选择加盟之前,不但应查询其登记注册、经营资质等基本信息,还应认真分析其利润来源,判断所谓高额回报是否符合正常经营规律;另一方面,应多方了解投资项目,与相关部门进行核实,了解国家相关政策等。对发现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可积极向工商12315、公安110反映举报。(记者郑俊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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