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漳州 > 漳州新闻 > 正文

漳州市区胜利路部分路段 下月起禁行超标电动车

2016-07-05 07:55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7月5日讯 下个月起,漳州市区将逐步限行超标电动车,违者将处100元的罚款。

  昨日,漳州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称,根据《漳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市区超标电动车管理的通告》,从8月1日起,对市区超标电动车(挂黄牌)实行分阶段禁行管理。禁行的时间、区域、违规处罚如下:

  8月1日起,胜利路自钟法路叉口至丹霞路叉口路段禁止超标电动车(挂黄牌)通行;

  明年2月1日起,市区胜利路、建设路、瑞京路、钟法路、新华西路、新华东路、元光南路以内的区域禁止超标电动车(挂黄牌)通行;

  明年8月起,市区全部禁止超标电动车(挂黄牌)通行。

  对此,禁行后,执勤民警将对违法闯入禁行路段的超标电动车,处100元罚款。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悬挂非芗城、龙文牌照的超标电动车,一律不准进市区路段通行,违者按照闯禁行区域严查严处。

  而在此前,根据漳州市公安局2013年5月发布的办法,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标志(含临时号牌和临时登记证),芗城、龙文区范围内有效,有效日期统一至2015年7月31日止,到期后自行失效,禁止在芗城、龙文区内行驶。不过,由于漳州市区的超标电动车数量庞大——有将近10万辆,禁行后将导致资源浪费、市场动荡等问题(本报2015年7月31日A7版曾作报道)。因此,漳州市政府研究决定,再延期一年,让超标电动车自然淘汰,并从今年8月1日起,以市区道路逐步禁行的方式,让超标电动车逐步退出历史舞台。(海都记者 梁政)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到头了;
下一条:渔船径古雷水域时失控漂航 船上8名遇险人员成功获救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