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夜色爬管道潜伏楼顶 男子频出没漳州高校盗窃
30岁的他,趁夜色爬管道,潜伏楼顶
频进宿舍 “地毯式”偷盗
闽南网6月21日讯 专门选高校学生宿舍下手,或潜伏在宿舍楼顶,凌晨下楼盗窃;或趁夜色攀爬防盗网、下水管道进入宿舍楼,几乎整栋楼“地毯式”搜索,这位龙岩籍的小偷从漳州的几所高校,一直偷到泉州的高校去。偷到了手机再辗转回到龙岩,卖给手机配件店。
日前,芗城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姚某两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而收购姚某盗窃所得手机的手机店老板郑某也因盗窃罪,被判1年,处罚金5000元。
昨日,这份判决正式生效,姚某没有提出上诉。
今年30岁的姚某,曾因偷盗在福州闽侯被判刑入狱4年。
缺钱的姚某,在2015年9月24日晚上7点多,装扮成漳州理工学院学生混进了学校4幢宿舍楼,躲藏在宿舍楼天台上,直到次日凌晨2点多,他溜进宿舍共偷得5部手机。回到龙岩新罗区,他将5部偷来的手机以1500元的价格卖给了“阳光手机配件店”老板郑某。
此后,姚某开始频频出没高校入室盗窃。
2015年10月9日凌晨2时许,姚某来到了漳州市卫生职业学院宿舍8幢北边,从一楼攀爬下水管道至2楼后,沿着楼梯到达宿舍的5楼,进入501宿舍内偷走了三个同学的手机和现金若干,后又依次进入了其他几个宿舍。
得手后,姚某并没有马上离开,他将其中一部金色的苹果6手机、一部魅族和小米手机藏匿到宿舍楼楼顶一个位置,带着偷来的另外三部手机到漳州市区卖了1000元,然后才将藏在楼顶的手机取走,带回龙岩卖给了郑某。
同年10月19日凌晨2时许,姚某又从漳州市城市职业学院宿舍楼偷走了11部手机和若干现金;10月28日凌晨2时许,再次光顾漳州市卫生职业学院学生宿舍,偷走平板电脑、手机和现金。10月30日,姚某则“光顾”了泉州幼儿高等专科学院宿舍。(海都记者 曾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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