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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110”广告上报纸电视 从治安巡逻中队扩编为巡逻警察大队

2016-06-02 15:49 来源:闽南日报 0

 

­  万事开头难。从1990年8月1日起到1990年底,“漳州110”共接报警电话86起。报警本来就少得可怜了,其中竟还有47起是假报警,平均每月17起报警,当中就有近10起是假报警,可想而知当时群众对110的认识程度和他们对110的疑惑态度。除了广大群众缺乏报警意识外,少数人对110是抱着不相信、不尊重、试试看甚至捉弄一下的心理观望着试探着。即便如此,巡逻中队还是紧紧地抓住每一个电话不放,认认真真地出警。在重整后的几个月内,他们就破获了17起刑事案件,抓获51人,处罚119人,罚没款物折合人民币28万多元,平息执刀行凶及闹事8起,打击犯罪初显成效。

­  如何让更多的百姓了解“110”,郭韶翔从电视广告上受到启发。他写了一个广告词让民警拿到电视台去做广告,但拿不出高达5000元的广告费。多年后,郭韶翔回忆说:“无奈之下,我只好从我的军转费和家里的积蓄中拿出1000元交给民警,与漳州电视台交涉说:‘我们只有1000元,哪怕播一天也行。’”电视台的分管领导听说郭韶翔自掏腰包给110报警服务台做广告,大为感动,破例只收600元,连播7天。

­  此后漳州市的报纸、广播、电视连续刊登播出“110报警台”更名为“110报警服务台”的广告:“巡警就在您身边,有事请找巡警”“110愿为您排忧解难。”这贴心广告,撞击着人们的心扉。为把便民服务落在实处,他们在市区各街道设立110报警求助点,在街头巷尾竖起报警服务牌,广泛宣传110的服务新功能,开展“一个电话使您满意”的服务活动。起初,一些群众抱着试试看的心理,给110打求助电话,事实很快证明,不论是报警还是求助,110接警后准能在三五分钟内赶到现场,群众很快信服了。

­  数字是冰冷的,但印证着郭韶翔和队员们的血泪和欢欣,往往也最有说服力。1991年“漳州110”接报警302次,1992年接报警482次,1993年接报警1233次,1994年接报警2413次,1995年接报警3602次,1996年猛增至每月600多起,全年7000多起。据不完全统计,在创建初期的6年里,“漳州110”共为民办好事、实事49293件(次)。他们还调解纠纷2107起,纠正各种违章58361起,为民办好事数以万件,被人民群众誉为“芗城之鹰”“人民的保护神”。老百姓送来的锦旗、镜匾、感谢信、表扬信堆成小山似的。

­  1995年,家住芗城区的叶炳松走路时,被一辆摩托车撞昏倒在路上,肇事者逃逸。“漳州110”巡逻中发现了,及时将他送到医院救治,帮他挂号、拿药。事后他以十分感激的心情,请人做了一面“人民的110”的锦旗送到芗城公安分局。

­  “漳州110”的付出得到百姓理解和支持,也得到上级的认可。1993年,漳州市公安局两度向市委、市政府提请建立市区治安巡逻警察体制并得到批准,1994年2月5日,治安巡逻中队扩编为“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巡逻警察大队”,并正式挂牌成立。☉章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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