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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六五”普法表彰先进漳州两集体四个人获得荣誉

2016-06-02 12:01 来源:闽南日报 0

­  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表彰了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漳州市两个集体荣获全国“六五”普法先进集体称号,四名个人荣获全国“六五”普法先进个人称号。

­  漳浦县荣获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市司法局荣获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单位称号;东山县铜陵镇老年法制学校校长林建德荣获全国“六五”普法模范个人荣誉称号;芗城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江天福,市综治办信息网络科科长邹高辉、长泰县岩溪镇珪前村党委书记叶龙福荣获全国“六五”普法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  “六五”普法期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坚持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完善机制,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林成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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