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再次开展电动车整治行动
2016-05-23 15:53 来源:东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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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铜陵、西埔城区开展电动车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当天共督促电动车上牌40余辆,还查处了市民骑电动车不遵守交通法规、没佩戴安全头盔、随意行驶等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现场对这些市民进行了批评教育。
针对还未上牌的电动车,交警再次提醒,在《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前购买的尚未核发临时通行标志的超标电动车,应当在2016年5月10日至2016年9月10日期间申请核发临时通行标志。过渡期届满后即9月10日之后,驾驶未登记核发号牌的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的将处以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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