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一企业埋设暗管排放污水 法定代表被审查起诉
2016-04-27 11:00 来源:闽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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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芗城区北斗工业园某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强行排放工业废物污染环境,法定代表高某被公安机关移送至芗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从2014年4月开始,该公司在未配套建设任何污水处理设施的情况下,通过私自埋设的暗管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从车间直接排放到高坑渠。至2015年10月15日案发时止,该公司每月排放片碱(氢氧化钠)300-400公斤,产生废水量约十吨左右。经漳州市环境监测站监测,该公司生产的废水排放口的PH值达到13.47,属于强碱性危险废物。(蔡永铭侯丹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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