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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 物业垄断宽带”续:通鑫学生公寓物业被罚12.6万

2016-04-27 07:57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4月27日讯 昨天,海都记者从漳州市工商局获悉,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工商部门对漳州市通鑫学生公寓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通鑫学生公寓物业公司”)开出12.6万元罚单,上述物业公司目前已如数缴交这笔罚款。

  此前,漳州市通鑫学生公寓被指定办理一家运营商的网络宽带,网络服务价格暴涨,上述物业公司被指私自设门槛谋利,这样的限定方式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规定的限制竞争行为。

学生公寓

  学生举报:

  物业限定运营商 指定办理宽带受理点

  漳州市通鑫学生公寓一期和二期,分别住着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和漳州城市职业学院的学生。

  去年9月1日,多名住在通鑫学生公寓的学生向漳州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投诉,称漳州市通鑫学生公寓服务有限公司限定消费者只能申请开通一家运营商的宽带。该行为涉嫌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规定的限制竞争行为,漳州市工商局于当日立案调查。

  经查,通鑫学生公寓物业公司是为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提供后勤保障的物业公司。从2015年3月1日开始,通鑫学生公寓物业公司以便于管理和安全考虑为由,在通鑫学生公寓各楼道口张贴《重要告知》,通知所有入住学生:公司将于7月1日收回三家宽带运营商的宽带接入许可(相关管线设备将要求拆除);从开学起,所有宽带的新增业务需至通鑫学生公寓指定受理点(充值中心)进行受理;属于原先存量使用的同学,期限截至本学期结束(最晚不超过2015年7月1日),任何超过此日期的存量宽带续费将无效。

  昨日,漳州通鑫学生公寓多名学生向海都记者证实,从去年9月8日海都报报道此事后,物业公司当晚就恢复了三家网络运营商的正常运营。到目前为止,三家网络运营商的宽带都能正常使用。

  工商调查:

  物业设门槛 收走租金近12.666万

  工商局调查显示:物业这份《重要告知》贴出后,长期从事通讯运营校园业务代办员的林某,以其个人名义及其员工王某的名义,分别与物业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和《场地使用协议书》,承租通鑫学生公寓内两个店面,楼栋走廊、栏杆等场地,用于设立两个宽带受理点和平时业务促销,约定年租金共计13万元。物业和林某商定,物业公司将通鑫学生公寓内的宽带接入业务指定给漳州某通讯公司分销商林某独家经营,宽带受理点每天收取的宽带费用,由王某交给物业公司抵扣租金。

  林某又与通讯运营商签订合作协议,运营商提供给林某学生宿舍内宽带一部半年80元,公寓外围店面宽带一部半年96元,宽带费用每日以现金缴存至运营商公司账户。两个运营商宽带受理点以公寓内宿舍每部半年200元和公寓外店面每部半年240元的价格进行销售。

  2015年7月1日后,学生及店面经营者在没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下,只能到通鑫学生公寓内宽带受理点申请开通物业指定的宽带。2015年8月5日至9月12日,宽带申请开通业务费用共计126660元,已全部被物业公司收走用于抵扣场地租金。

  昨天下午,海都记者来到通鑫学生公寓物业公司,该公司主任陈仕韵外出。随后,记者电话联系陈主任,对此前被指责垄断宽带,陈主任表示:“这都是你们说的,我们没做过。”

  处罚结果:

  构成限制竞争行为 处罚款12.6万元

  漳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且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行物业管理。通鑫学生公寓物业公司是通鑫学生公寓开发建设单位指定,作为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提供后勤保障的一家物业企业,专门从事通鑫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服务的经营者,在相关领域内独家经营没有充分的竞争,且学生公寓内的学生消费者对当事人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具有较强的依赖性。

  因此,工商部门认为,通鑫学生公寓物业公司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

  通鑫学生公寓物业公司以便于管理和安全考虑为由,以发布重要告知、口头劝阻等方式,将其他两家网络运营商排挤出通鑫学生公寓,而选择一家网络运营商作为学生公寓内的独家网络运营商,强制要求公寓内的学生只能购买其指定的宽带,这种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

  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规定,公用企业有上述违法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反不正当竞争法》也有相关规定。

  据此,漳州市工商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126000元。据了解,漳州市通鑫学生公寓服务有限公司目前已如数缴交这笔罚款。

  【事件回顾】

  去年3月1日,通鑫学生公寓物业服务公司贴出《重要告知》,要求从开学起所有宽带的新增业务需至通鑫公寓指定受理点(充值中心)进行受理。

  4月15日,为保障学生享受公平的通信权,三家通信运营商函请通鑫学生公寓物业公司恢复三家运营商宽带的正常运营。

  8月20日,为解决学生正常选择使用各运营商的宽带网络,漳州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组织三家运营商和物业公司开协调会,要求当事人确保三家通信运营商的宽带接入。

  9月1日,学生开学发现只能使用一家网络运营商的宽带,投诉至漳州市工商局12315。工商部门介入调查处理。

  同年9月8日,本报对此事进行报道,当晚通鑫学生公寓一期的三家运营商宽带恢复接通。9月下旬,通鑫学生公寓一期、二期全部取消宽带限制。(海都记者 黄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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