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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派出所办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下月15日起全面实施

2016-04-21 09:36 来源:闽南网 0
漳州警方把临时身份证审核签发制证工作下放至派出所,下月15日起全面实施

  闽南网4月21日讯 身份证丢失、损坏或到期,急用时要换临时身份证,市民可直接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证件当场制发,立等可取。5月15日起,漳州市民可享受这一便捷服务。已申领过二代证者,人在外地身份证丢失,还可委托同户内直系亲属代办临时身份证。

  办理临时身份证

  可一趟到位

  漳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急用时,很多市民发现,自己的身份证还没有办、已经过期、损坏或者遗失。办理身份证最快也需要10个工作日,这期间办理一张临时身份证就很有必要。否则,考试、乘坐动车飞机、住宿等都是个问题。

  按照原有规定,市民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要先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受理后,将制证信息上传至县(区)级公安机关,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签发制证,之后当事人需自行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窗口领证。

  “原来,市民来回至少要跑两趟,新政策实施后,一趟就可到位”,该负责人表示,此次将方便市民就近办证,节约成本。

  人在外地

  直系亲属可代办

  为保证新政落实,即日起,除漳州开发区外,漳州各县级公安机关将选择一个派出所开展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5月15日起,漳州全市全面推行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制发临时居民身份证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还将提前全面开展。

  到时,全市各县(市、区)除城区有设立行政服务中心的,要到行政服务中心申办临时身份证外,其他乡镇均可到辖区派出所的户籍窗口办理。比如,芗城区的天宝、浦南、石亭,龙文区的郭坑这些郊区偏远乡镇,可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芗城、龙文其他地方就要到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办理。

  另外,为进一步方便服务群众,漳州警方还提供另一项服务。公民已申领过二代证,在外期间身份证丢失,无法立即返回补领的,可委托其同户内直系亲属,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代为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居民身份证丢失声明、委托声明书、受托声明书、委托人户口簿、受托人身份证。

  警方提醒:

  ●由于临时身份证不带芯片,无法机器识别,在使用中会带来一些不便。

  ●领取临时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身份证时,应交回临时身份证,对公民交回和收缴的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将在统一造册登记后销毁。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办理临时身份证将收取每证10元的工本费,除此之外不收取其他任何附加费用。(海都记者 陈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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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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