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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列入漳州政府“一把手”业绩考核内容

2016-04-19 09:57 来源:台海网 0

­  近日,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6年耕地保护工作政府目标责任考评办法和考评细则,将耕地保护和补充耕地完成情况列为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第一责任人工作业绩考核内容之一。

­  根据考评办法,考评内容包括耕地保护、地质环境、建设用地、矿产管理、地籍测绘管理、执法监察、工作奖励7个部分。补充耕地作为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评的一项内容,单列考评,年度补充耕地超额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市政府授予补充耕地工作先进单位。

­  据悉,年度考评结果将列为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第一责任人工作业绩考核内容之一。被市政府授予耕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或补充耕地工作先进单位的,给予年度用地计划指标100亩奖励。(通讯员 蔡亚群 贾峰 记者 沈华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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