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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找按摩女轮流服务不给钱还抢劫 男子被判刑12年

2016-04-07 10:54 来源:闽南日报 0

­  利用凌晨三四点人少之机,到按摩店尽情按摩,有时找了三个按摩女轮流为他服务,等舒服之后,不但不给钱,反而抢按摩女。4月5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曾某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000元。

­  曾某曾因抢劫、抢夺被判刑,出狱后不思悔改。2015年9月19日凌晨4时,曾某窜至市区东岳新村22栋楼下“曼丽按摩店”,在经过吴某、朱某、严某3个女子按摩后,他突然持匕首对着店里的墙壁捅了好几个洞,威胁道:“不给我钱就捅死你们!”3个女子说:我们都是打工的,没什么钱。曾某四处翻找房间里的东西,最后持刀从吴某身上抢得1000元及一部价值600元的三星手机。

­  2015年9月27日凌晨3时,曾某驾驶一辆白色轻骑牌摩托车到芗城区腾飞路340-8号按摩店,在接受两个女子按摩后,持匕首威胁林某和兰某,抢得兰某30元,而后又在吧台抢到1500元及一部价值3953元的苹果6代手机。曾某欲逃出店时,正好男店主雷某回来,雷某便与两个女子一起追上曾某,曾某持砖块将雷某击昏,两女子报警。民警调取监控录像,将曾某抓获。(真坚满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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