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按摩女服务不给钱还抢劫 漳州男子作案4起被判12年
2016-04-06 10:42 来源:台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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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海西晨报报道,到按摩店找按摩女轮流服务,不但不给钱反而抢按摩女的钱,作案达4起。昨日,经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曾某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000元。
85年出生的曾某是漳州人,因抢劫罪、抢夺罪曾被判过刑。出狱后曾某仍不悔改,专门抢劫按摩女。2015年9月19日凌晨4时,曾某窜至芗城区东岳新村“曼丽按摩店”,叫来吴某等三名女子先后给他按摩,完成后拿出匕首,威胁说“不给我钱就捅死你们”。有女子说:我们都是打工的,没什么钱。曾某四处翻找,最后持刀从吴某身上抢得1000元及一部价值600元的三星手机。2015年9月27日凌晨3时,曾某窜到另外一家按摩店,在接受两名女子按摩后,持匕首威胁,抢得女子兰某30元,后又在吧台抢到1500元及一部价值3953元的苹果6代手机。在曾某欲逃出店时,被刚回来的店主雷某和两名女子上前拦阻,曾某持砖块将雷某击昏。两女子见状也不敢再去抓曾某,只好返回报警。
公安民警通过调取监控录像,最终确定了嫌疑人并将曾某抓获。经查,曾某还用相同手段作案两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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