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面在售越南酸奶并非进口消费者购买时需认准
2016-04-01 21:31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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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4月1日讯 4月1日,闽南网记者从漳州检验检疫局获悉,目前中国和越南尚未就乳制品确认乳制品卫生证书,因此,越南酸奶不允许进口。
据了解,从2015年11月份开始,国内很多城市的大小水果店基本都有卖越南酸奶。因其价格实惠,加上有榴莲、百香果、椰子、哈密瓜等新奇的口味,成为不少消费者及吃货们的新宠。然而,调查发现,市场上在售的越南酸奶大多由水果批发市场和网购渠道购进,商家根本无法提供进出口以及检验检疫方面的手续,产品连中文标签都没有。
漳州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进口乳制品时要注意做到认准“大名单”、看清中文标签、核准证书。
据介绍,经允许向我国出口乳品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输华乳品卫生证书由国家质检总局予以公布。输华乳品卫生证书样本未经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国家或者地区的乳品不得进口。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所以,消费者可通过中文标签查看标注内容,判断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切不可盲目以为,既然是进口乳制品,那标签应全是外文才正宗。
另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是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口乳制品检验检疫合格后所签发的官方证书。消费者是有权利要求查看欲购买产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如销售方无法提供,则产品很可能为“伪进口”或“走私奶”,质量安全无法得到保证,不建议消费者购买。(闽南网记者 王惠敏 通讯员 钟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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