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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今年将整合执法主体 试点减少执法队伍种类

2016-04-01 07:29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4月1日讯 今年,漳州将整合执法主体,选择条件比较成熟的县(市、区)进行试点,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

  海都记者昨日从漳州市政府了解到,漳州市政府办发布《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其中包括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探索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类型和方式。

  今后,漳州市政府部门及政府领导做重大决策,要更慎重、更全面。《要点》提出,要完善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探索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类型和方式。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应当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按照新《立法法》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漳州市政府将加强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政府规章制定工作。

  积极推进综合执法,整合执法主体,选择条件比较成熟的县(市、区)进行试点,大幅度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继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探索建立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2016年底前,各地各部门要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今年底前,县级以上政府应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海都记者 周杨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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