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疾控中心通报:经调查核实 未发现“问题疫苗”
闽南网3月24日讯(闽南网记者 王惠敏)近日,公安机关破获的涉案价值5.7亿元的非法经营疫苗案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今日下午,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报:
经调查核实,漳州市、县两级疾控中心供应的二类疫苗全部来源于中标企业。全市132家预防接种门诊均未发现从无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渠道购进第二类疫苗,未发现山东“问题疫苗”。
通报称,该中心对此事件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对市二类疫苗的采购、流通、冷链管理、接种服务等方面开展全面深入的调查。今后,将进一步强化对疫苗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各环节的管理,为全市儿童提供安全有效的预防接种服务,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做出更大努力。
采购统一上报 逐级冷藏运输管理
根据疾病预防控制需要和群众防病需求,2008年以来,漳州市二类疫苗采购统一报市政府采购办或市卫生局(现市卫生计生委)审批,由市疾控中心委托有资质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投标单位均为国家核准的疫苗生产企业或疫苗生产企业正式授权的供应商,相关资质在投标前均经确认。
二类疫苗招标后,全市各接种单位定期向所在地的县(市、区)疾控中心上报需求计划(包括疫苗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数量等)。各县(市、区)疾控中心汇再总本辖区的需求计划上报市疾控中心。
市疾控中心根据各县(市、区)需求量和本级的库存量,制订第二类疫苗申购计划,统一向中标的疫苗生产企业或疫苗生产企业授权有资质的疫苗经销企业采购。中标单位严格按照冷链要求配送至市疾控中心,再按照市疾控中心—县级疾控中心—接种单位的模式逐级在规定的冷藏条件下运输供应。各级均按照规定索取疫苗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的资质文件、批签发合格证明等,按要求做好疫苗运输记录(启动和到达时间、疫苗储存温度、环境温度等)和疫苗出入库记录,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在冷链管理上,漳州市和各县(市、区)疾控中心、各预防接种单位均指定人员负责疫苗储存期间的冷链温度监测。市级和11家县(市、区)疾控中心均配备冷库24小时自动温度监测系统,一旦冷库断电或温度异常,立即短信自动报警,通知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冷库正常运转。
同时,各接种单位冷链管理人员每天(包括节假日)上、下午分别记录冷链温度和环境温度并做好记录,发现冷链设备异常及时报告处理,有效地保证疫苗的质量。
监测显示无异常事件发生
据介绍,目前,漳州设立的132家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门诊,全部通过所在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考核验收。所有预防接种人员都有经过预防接种相关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同时,市、县疾控中心和各接种单位都指定人员负责对预防接种后出现的不良反应及时进行登记、报告、调查处理。一年来,监测结果显示,漳州市不良反应发生率平稳,无异常事件发生。
另外,为规范二类疫苗接种管理,市疾控中心对供应的二类疫苗都制作了疫苗接种告知书,包括疫苗针对传染病相关知识、接种对象、接种禁忌症、注意事项和接种后可能出现的反应等内容,提供给各接种单位使用。且在接种前,请受种者或儿童家长仔细阅读,同意后签名,其中一联交家长保管,有效保证受种者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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