吓死人!购新房 卧室凭空“长”出一间电梯机房
随行的物业工作人员称,是电梯机房。
可邹女士认为,电梯机房还会带来噪音及震动,不仅影响到家人的生活,而且影响到房屋的装修和整体美观。事后,他们跟开发商沟通,协商换房或退房,遭到拒绝:“开发商不认错,说只能免掉我们2年物业费,我们不答应。”
为此,邹女士一家查阅了大量法规,认为是开发商违规,2014年,邹女士家人提起了诉讼。她称,一审因起诉内容有误,家人败诉;2015年,家人再次向芗城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现在还没有结果,我们一直在等”。
开发商:设计施工符合国家标准
新购住房,凭空“长”出一间电梯机房,这到底是不是设计缺陷?开发商有没有蓄意隐瞒欺骗购房者?
海都记者找到了御龙天下销售部,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称,她们是二期的销售人员,一期的销售并未参与。对于记者的疑问,可以向开发商提出。
随后,海都记者找到了开发商信和置业(漳州)有限公司,该公司行政副经理任海清出示了一份回复函。该函称,有关情况,公司一直积极跟相关业主沟通联系,该单元业主去年向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处理单元事宜,法院裁定业主败诉并驳回其提出的所有要求。公司重申,其小区及单元设计及施工方面均按照国家标准,以及在符合国家政策之规定下,合理合法地进行。
对于记者提出的具体问题,该公司并未回应。
律师:合同约定不明 可要求赔偿或解除合同
对此,漳州市住建局科技设计科负责人称,电梯机房设在房间内是否违规,还是要看开发商原始的设计图纸,到底有没有变更电梯机房的设计。业主可要求开发商提供原始设计图,并就自己的疑问,进一步要求开发商联系设计单位及审图单位,作出解释和说明。
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吴文都律师认为,从房屋买卖的目的和基本效用考量,电梯机房设计业主的房间里,肯定影响了该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首先是造成了房屋的不美观,更重要的是影响到了房屋的正常使用”。他建议,业主可以就此向法院起诉开发商,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而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罗平律师则认为,这起纠纷应该属于购房约定不明,不属于合同欺诈,如果该电梯机房影响到业主的正常使用,业主可以起诉解除合同,或跟开发商协商,如达成一致也可赔偿解决。(海都记者 陈青松 白志强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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