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将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 重点整治三高危行业
闽南网5月18日讯 漳州正在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将持续到今年9月。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是整治的重点。
漳州有关部门重点打击的行为包括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等。
另外,在道路交通方面,重点打击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不具备营运资质车辆非法营运;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机动车超载超限、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营运车辆私自关闭动态监控装置,逃避动态监管。
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打击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
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打击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单位随意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合理工期,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干涉施工单位正常项目建设管理。(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周杨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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