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区每年将有200万元专项资金补贴文体旅游业
2016-03-11 09:36 来源:海峡导报
0
漳州龙文区出台《鼓励文化体育旅游加快发展28条措施》
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改建文体场馆,有望获补助。今年起至2018年底,龙文区将设立文体旅游产业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文体旅游规划、建设、宣传及奖励等。这是导报记者昨日从龙文区新闻中心获悉的。
据了解,龙文区近日出台了《鼓励文化体育旅游加快发展28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其中提出要提升图书馆建设水平,按国家一级馆标准建设区图书馆,龙文区财政每年拨款总额不低于90万元,图书年入藏数量不低于2000种。《措施》还明确,将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体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文体活动场所和设施,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对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改建文体场馆,使用两年以上的,经审核确认,按每平方米25元予以一次性补助。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的省级或国家级训练中心、体育培训基地、体育旅游休闲基地,每项按投资额一次性给予20万-40万元补助。
此外,龙文区还将扶持发展民间博物馆,对新建民办博物馆展馆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予以每平方米300元的一次性补助等。 (记者 林晓琪 实习生 王婷)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