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一男子载堂哥去盗窃 虽没盗窃也获刑并罚款
2016-02-03 10:06 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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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赚顿饭吃,堂弟负责载堂哥去盗窃,殊不知,虽然他从未动手偷窃,却已成从犯。近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莫某州、莫某果均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五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2000元。
据了解,堂兄弟莫某州、莫某果,来自贵州荔波县甲良镇。2015年5月12日下午,应堂兄莫某州的要求,莫某果骑着摩托车,载其来到芗城区农友村。随后,莫某州窜到178号门前,用一根铁棍撬开门锁,进入屋内盗走房主颜某放于衣柜内的现金2700元。得手后,莫某州用所得赃款请莫某果吃饭,并将其摩托车的油加满。
同年5月27日下午,莫某果又载莫某州到芗城区珠里村,由莫某州破坏门上小锁进入某房内。一番搜寻后,莫某州仅找到10个一元硬币,竟也将其偷走。逃离现场后,莫某州给莫某果100元吃饭钱。
2015年8月20日,莫某州在一次盗窃过程中被当场抓获。同年9月15日,莫某果落网。
法院审理认为,莫某州、莫某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莫某果参与盗窃数额共计2710元。在共同犯罪中,莫某州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按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莫某果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又鉴于两人均自愿认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记者 林晓琪 通讯员 真坚 满荣 实习生 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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