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不到一个月 芗城发生三起暴力袭警抗法案件
2016-02-03 07:31 来源:闽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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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不到一个月,暴力袭警、抗法案件,仅芗城区就发生了3起。
1月4日,芗城区东铺头派出所民警在处理一起纠纷时,遭遇犯罪嫌疑人谢某和袁某暴力阻碍执法,造成民警和协警不同程度受伤。据统计,2015年芗城区查处侵害公安民警执法权益案件17起,其中行政拘留8人,刑事拘留14人。受侵害民警17人,其中交警2人,派出所民警15人。
2015年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从此,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中增加了第五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新增第五款的规定意味着,对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进行暴力袭击的,将按照妨害公务罪规定从重处罚。(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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