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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新当选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依法履职

2016-01-22 07:24 来源:闽南日报 0

  誓词就是依法履职的承诺 我市新当选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昨日下午,在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我市新当选的国家工作人员集体向宪法庄严宣誓。

我市新当选的囯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本报记者林忠摄

我市新当选的囯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本报记者林忠摄

  这是我市首次在市人代会上组织新当选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从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各级人大及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一府两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达金、陈福州、张镇城等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大会表决通过的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共14人,分列三排、右手举拳、神情肃穆、高声宣誓:“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他们用郑重的声音,宣告对宪法的忠诚、对人民的承诺、对职责的敬畏。

  在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下向宪法宣誓,是一次心灵的洗礼、灵魂的升华。走下主席台的宣誓人表示,一定谨记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誓言,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富美漳州建设迈上新台阶。(记者陈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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