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银行卡盗走两万八 男子涉信用卡诈骗罪被拘
2016-01-12 07:51 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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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银行卡,掉在地板上,巧合的是,银行卡的密码,正好写在背面,取款还是不取款?漳州芗城区居民杨某做出了错误的选择,1月10日,他被芗城公安分局抓获。
2个月前,那道选择题摆到杨某的面前。2015年11月6日中午,芗城区冠城国际某银行门口,那道选择题以一张银行卡的方式出现——走在路上的杨某,忽然看到地板上有一张银行卡。
捡起卡,背面有6个数字,是不是银行卡密码?杨某把卡插进ATM,一试,果然是密码。证实数字是密码后,杨某心生贪念,不仅从卡里盗取了1.8万元现金,还转账了1万元。
12时15分,银行卡的主人,市民吴女士的手机收到短信取款提醒,银行卡被盗走2.8万元。吴女士报警,向芗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反映。事发前,她从芗城区冠城国际的自家店面往家里走,银行卡可能掉在路上。
根据银行卡的取款信息,刑侦民警到银行调取监控,发现了杨某的身影。随后,民警调取大量城市监控循线追踪男子的落脚点,最终锁定了嫌疑人杨某。1月10日,民警经过蹲守,在东岳新村附近将嫌疑人杨某抓获。经查,杨某今年42岁,芗城区人,他被抓的地点,离事发的银行门口仅1.1公里。
目前,因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杨某被芗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取走他人储蓄卡里的钱,为什么不是涉嫌盗窃罪,而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呢?福建南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赖勇龙解释,根据此前最高检的司法解释,信用卡的概念被予以扩展,普通的储蓄卡也被归入信用卡诈骗罪的适用范围。(记者 郭钦转 通讯员 郑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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