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区交通运输局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实施方案公布
漳州市龙文区交通运输局110社会服务
联动工作实施方案
局机关各股,局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区文明办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110社会服务联动宣传日活动的通知》(漳龙文明办〔2015〕14号)文件精神要求,围绕“群众的110,你我的30年”联动宣传主题,为全面提升交通运输系统公共救援保障水平,充分发挥110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快速处置的职能作用,规范系统服务联动工作行为,结合交通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110社会服务联动体系的整体效能,进一步规范交通紧急救助服务的范围,创新服务方式,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配合区公安分局,及时有效处置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类急、难、险、灾事件的报警求助,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促进龙文交通运输事业和谐发展,保障交通行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交通系统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加强对联动工作的领导,局成立由局长康建顺为组长、分管领导黄艳辉为副组长,执法大队大队长陈开忠、运管所(地方海事处)所长潘良辉、局办公室负责人邱洪、工程股负责人林勇强、法规股负责人邱洪、运安股负责人陈艳艺,所运政股负责人江振辉为成员的联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交通系统联动工作的组织协调、重大决策和经费保障等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运安股),具体负责调度指挥、联动协调、综合分析、例会召集、情况通报、检查考核等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履行职责和责任人,规范服务承诺。
三、联动单位
我局为龙文区110社会联动单位,责任重大,任务艰巨。系统具体负责实施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的部门和单位有执法大队、运管所、地方海事处和局机关相关股室,其他单位积极参与配合。
四、受理范围
系统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主要受理报警人有关本区交通行政和行业管理范围内已经发生、正在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需要紧急救助的事项。主要包括:
1、水陆交通事故及交通严重堵塞等交通管理事件;
2、农路、桥梁等水陆交通设施或路灯、窨井盖等设施受损、被盗,公路、航道被占等危及群众安全、影响交通安全的;
3、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高空坠落、溺水等危及生命安全事故;
4、容易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或案件的劳资等各类纠纷;
5、洪涝、地质等自然灾害导致的险情和路毁路损事故处置救援;
6、乘客在班车或出租车上遗失贵重物品需协助查寻的;
7、各类举报和投诉;
8、区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其他需要紧急处置和提供服务的事项。
五、联动职责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联动原则,交通运输系统联动工作的主要职责有:
1、负责职责范围内道路、桥梁及各种交通设施的应急抢修、公路养护、管理(由工程股具体负责);
2、负责处理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出租、公交、营运车辆、货运车辆运输违章、营运纠纷等方面的举报投诉、受理旅客遗忘行李查找等事项的求助和乘客与车主之间乘务纠纷的查处(由运管所具体负责);
3、负责处理职责范围内水上交通事故(其他事故)落水人员救助,水上运输投诉以及航道养护和清障(由地方海事处具体负责);
4、交通检查站要按照区服务联动指挥中心和局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令,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对刑事犯罪和交通事故逃逸车辆的拦截、协查工作(由执法大队具体负责)。
六、处置原则
1、服从原则。各单位要服从区110社会服务联动指挥中心和局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诿、延误,切实做到指令畅通、运作有序、出动迅速,确保抢险和救助及时有效。
2、首接反馈原则。要严格落实首问首接责任制,对于一时性质不清、职责交叉、区域不明的求助,按“先受理,后移交”的原则开展先期处置,并及时向区110社会服务联动指挥中心和局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反馈情况。
3、协调原则。凡遇到需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解决的事项,必须服从区110社会服务联动指挥中心和局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互相配合,通力合作。
4、报告原则。联动工作运行情况和重大应急事项,各联动单位应及时向区110社会服务联动指挥中心和局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5、责任原则。对工作不落实、推诿扯皮、处置不力或不及时而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处置程序
各联动单位在接到区110社会服务联动指挥中心和局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令后,要按工作职责和社会服务承诺,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处置。具体时间要求为:城区范围内,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水上交通救助40分钟内到达现场)。农村范围的,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
接到出警指令的单位处置人员在到达现场判明情况后,认为涉及人员伤亡、后果严重、需要增援处置力量或者多部门和单位配合协调处置的事件,应立即报告区110社会服务联动指挥中心和局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听从指挥中心和局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下达新的指令。
一般警情处置过程中,出警人员到达现场后,向区110社会服务联动指挥中心和局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已经开始处置,在处置完毕准备撤离现场前向区110社会服务联动指挥中心和局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口头反馈处置结果(联系电话:110、3920821),并在12小时内通过网络向区110社会服务联动指挥中心反馈具体处置情况。
八、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群关系,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此项工作是局党总支落实区委区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各单位一定要从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为内容,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出发,切实提高对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成立领导小组,落实经费保障、明确分管领导,确定具体负责人员,制定本单位参与服务联动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报局服务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局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承担着系统联动工作的指挥协调功能,对接报的警情及时筛选分类,属于服务联动范畴的急难救助警情应及时下达、跟踪检查,对处置不力的予以督促纠正,对处置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及时进行协调,并视情向区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认真落实区110社会服务联动的各项工作制度。
系统各联动单位应建立必要的运行保障机制并达到以下要求:一是根据各自在应急联合行动工作中的职责,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及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将职责范围内的救助项目公开向社会承诺并列入单位年度考核。二是配备必要的力量和装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紧急救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确定思想作风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组成抢险队、抢修队和抢救队,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抢险救助和服务任务。三是加强值班,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工作时间(含节假日)内值班人员到岗,无漏岗、脱岗现象。各单位值班室应配备与区110服务联动指挥中心联网的专用电脑、明确专用电话。四是建立处置反馈责任制,以口头和网上两种形式进行反馈。
3、强化监督、落实考核。为确保全区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落到实处,区委区政府已将此项工作纳入对我局的综合考评,局同样对系统各联动单位实施考核,并实行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情况通报制度、检查督查制度、报警回访制度、例会制度等,系统各联动单位一定要本着“服务为本、效率第一”的原则,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急事、办难事;同时,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制定联动工作制度,并报局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漳州市龙文区交通运输局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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