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打响空气保卫战 今冬明春每日一巡查
闽南网12月31日讯 近日,漳州制订出台了《关于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狠抓扬尘污染,加强对工业企业排放、生活源污染的监管,强化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等。力争在冬春更迭,逆温、静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下,确保漳州市大气环境质量。
同时,漳州市环保局近期也将开展巡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据悉,冬季是大气污染较为集中的时期,逆温、静风等不利气象条件,容易造成污染天气频发。
多源头防控大气污染
●建筑施工建设单位扬尘:采取设置围挡、围栏及防溢座,做好土方工程、建筑材料、建筑垃圾防尘,做好工地道路防尘及积尘清洁,工地内部裸地抑尘措施,尤其是工地裸置的土方,应当采取覆盖、压实、洒水等压尘措施。工地出入口硬化并加装冲洗设施,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不得带泥上路。
●房屋拆除工程扬尘:需按房屋的实际高度进行防尘围护,临近主要道路和生活区的一侧需设置防尘网,拆除现场应持续交叉喷雾降尘,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当及时清理。拆除工程施工完毕后30日内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土地权属单位应当采取覆盖、压实、洒水、绿化等措施控制扬尘。
●芗城区、龙文区主次干道扬尘:主次干道每日上下午上班前各洒水1次,遇到污染天气,必须加大道路冲洗保洁频次,降低道路积尘负荷。
●冒黑烟:市区及周边区域要重点打击芗城金峰开发区、龙文蓝田开发区龙海榜山镇江东片区、颜厝镇、程溪镇、九湖镇西溪南岸片区企业冒黑烟行为。此外,露天烧烤以及餐馆业油烟超标排放也要严查。
●确保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
●焚烧垃圾:严查拆迁、施工工地焚烧垃圾和各类废弃物行为,严查环卫工人和郊区主要镇村露天焚烧垃圾行为。
此外,各地要加快辖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调试运行和联网工作,确保在12月底前建成投用,明年起每月公布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排名。要加强辖区环境空气质量分析研判,提前预防污染天气出现。发生重污染天气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采取应对措施。
今冬明春每日一巡查
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气污染执法行动,严查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违法行为,对超标排放和环保措施不到位的,从严依法予以处罚,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等企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地每半月报送工作情况。
芗城、龙文、龙海及台投区管委会要实行每日一巡查,严查施工及拆迁工地扬尘污染,工业锅炉冒黑烟,以及露天焚烧垃圾违法行为,每周巡查情况上报市环保局。
市政府每半月抽调市环保局、城管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在芗城、龙文、龙海及台投区管委会随机抽取1处施工工地和1条道路检查扬尘污染、1家使用锅炉或窑炉的企业检查冒黑烟、1个村庄或街道检查生活源污染,对防治措施落实进行督查督办。(海都记者 苏禹成 通讯员 郑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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