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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人95万被法院封存房产拍卖 男子虚假诉讼触刑

2015-12-23 08:12 来源:闽南网 0

  欠款95万被判还款 想赖账竟虚假诉讼

  闽南网12月23日讯   欠他人95万,被法院判决裁定封存房产拍卖,但为躲避法院执行,欠款人颜某虚构欠另一人220万,做虚假诉讼。

  昨日,经芗城检察院提起公诉,颜某犯妨害作证罪,被芗城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颜某因生意需要,向林某云借款95万元。多次催讨无果,林某云到龙海法院起诉颜某及其妻刘某红,申请裁定保全了其一处房产。

  2011年11月1日,法院一审判决颜某和刘某红应偿还林某云95万元,漳州中院维持原判。后林某云根据法院生效判决向龙海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可颜某为了赖账,找到姐夫颜某古(另案处理)商议。两人便预谋通过虚假诉讼来参与分配上述房产的拍卖款。因颜某古欠吴某200多万元,于是将债权转让,由吴某直接起诉颜某,吴某同意。后颜某提供伪造的两张写明颜某和刘某红分别于2011年2月8日、2011年3月15日,分两次以现金向吴某共借款人民币220万的借条,再由吴某根据虚构的债权债务关系向芗城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颜某还转账6000元给吴某支付律师费。

  经芗城法院调解,确定由颜某和刘某红支付吴某人民币220万元。

  2013年1月24日,吴某依据该民事调解书向芗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参与分配上述房产的拍卖款。

  林某云发现这一后续诉讼后,怀疑颜某、刘某红可能存在伪造虚假债务进行虚假诉讼,要求对这起调解案件再审,后向芗城检察院提起申诉。

  芗城检察院调查后,认为吴某与颜某、刘某红存在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嫌疑,可能涉嫌妨害司法的相关犯罪,故于2013年12月10日出具案件移送函,将案件线索移送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侦查。

  公安机关经过对颜某夫妇和吴某之间的银行账户信息往来情况进行调查,发现他们之间并无任何交易。

  经过事实认定,公安机关于2013年12月11日将该案由民事转为刑事立案。被传讯的颜某见事态已暴露,后投案。(海都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真坚 满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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