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五年工作综述—民族团结 宗教和谐
漳州是闽南文化的发祥地之一,同时也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并存的地方。如今,这里有7万多少数民族同胞与我们共同生产生活。同时,这里还有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等宗教并存流传。
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支持监督下,在省民宗厅的关心指导下,漳州市民族宗教局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题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全市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持续较快发展,维护了全市民族宗教领域持续安定稳定的良好局面。
2014年9月13日,漳州台商投资区白礁慈济祖宫成功举行“海峡两岸白礁保生大帝民俗文化研讨会”,邀请了大陆92间、台湾32间宫庙庙友代表、信众约500人前来参加,同谒保生大帝,共叙慈济情缘。 台商投资区党群部 摄
硕果累累 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富有成效
市民族宗教局先后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民族体育先进
集体”“全国民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全国宗教工作系统四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等省级以上表彰。
促发展 民族乡村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离不开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全面小康。为此,我市多措并举、加大投入,在很大程度上加快了我市民族乡村全面建成小康的步伐。
其中,2014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发展的意见》,从2015年起每年市财政预算在原有3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专项补助经费230万元,县(市、区)每年财政预算按少数民族人口数人均不少于30元相应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补助款。
同时,市级以上政府和挂钩帮扶单位今年共投入我市民族乡村扶持资金3800多万元。扶持的33个民族村中有20个村特色产业初具规模。据统计,2015年我市3个民族乡工农业总产值20.02亿元,比上年增长32%,比2010年增长3.17倍;民族乡农民人均纯收入12711元,比上年增长19%,比2010年增长 2.36倍,再次实现赶超发展。
不仅如此,五年来我市共争取上级各类民族补助资金17800万元,比前五年增长10.3倍。五年来,中央发改委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给我市高山族聚居区共5750万元,拉动总投资达1亿元,实施仙都镇大地村、下林村等8个高山族聚居村46个建设项目,工程基本竣工。
固团结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有成果
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就漳州而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同样重要。
漳州少数民族优势十分突出。漳州是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全市11个县(市、区)有48个少数民族成份。漳州畲族人口5.03万人,居全省第二位。全市有高山族家庭户124户、387人,是大陆高山族(台湾少数民族)人口最多最聚居的地区。
创新是民族的灵魂,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亦需创新发展。近年来,我市加大了少数民族文化卫生事业的建设,改善了民生工程。
如实施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其中华安县官畲村、漳浦县顶坛村入选首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名录;组团参加第七届、第八届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队参加第九届、第十届全国民运会,屡获佳绩;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点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芗城区华元社区和华安县官畲村被命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至今全市有41个单位、65位个人分别被国家和省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个人称号。同时,加大“造福工程”力度,扶持增收工程,重点扶持“五个一批”特色经济建设,将我市开拓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强管理
全面落实宗教专项工作
漳州不仅有少数民族同胞居住,更是全省宗教工作重点地区。漳州现有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等宗教,依法登记宗教活动场所475处。全市有认定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668 人。有宗教信徒约11万人。加强管理、做好宗教专项工作,对于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意义不可言喻。近年来,市民宗局多管齐下、强化引导,使我市宗教事务的管理愈加规范化。
如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做好团体换届和筹建工作,并圆满完成全市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91名;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其中漳州南山寺、龙海港尾天主堂、龙海石码解西基督教堂、漳州市道教协会和白礁慈济祖宫分别荣获首届、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
此外,深入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2013年、2014年、2015年度分别累计捐款捐物2996.83万元、3428.63万元、4826.08万元,呈逐年递升良好态势,宗教慈善已成为我市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一支重要力量。深化民间信仰活动及场所试点管理工作,我市民间信仰宫庙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上的有4200多座。其中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上且有人管理的有2400多座,拥有信众100多万人。目前,纳入各县(市、区)宗教工作部门试点管理的有518座。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加强部门沟通协作。深入开展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工作、治理寺庙乱滥建工作,确保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扬优势
深化民族宗教对台交流交往
正所谓“闽台一家亲”。漳州与台湾一衣带水、同根同源,这一点,在民族宗教事业中也有表现。漳州是台湾民众信仰众多神灵的重要祖地,也是大陆高山族(台湾少数民族)人口最多最聚居的地区。近年来,我市突出优势,深化民族宗教对台交流,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首先,积极发扬漳州畲族和高山族对台优势,推进海峡两岸少数民族经济文化交流。积极参与筹办国家民委、省民宗厅在我市举办的对台民族交流活动。如2012年在漳浦县举办第四届海峡论坛·首届海峡两岸民族乡镇发展交流会,漳浦县被国家民委确立为“海峡两岸民族乡镇交流基地”,并得到现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国家民委原主任杨晶“很好,坚持下去,做出品牌”的批示肯定。今年11月份在华安县举办海峡两岸少数民族茶产业交流会暨福建省第三届少数民族名优茶评选大赛,有力推动海峡两岸少数民族茶产业交流。
其次,积极发挥漳州众多寺庙是台湾宫庙的祖庙等优势,支持宗教民间信仰宫庙开展对台文化交流节会活动。如今年11月协调指导漳浦县承办的省佛教协会在该县举办第七届闽台佛教文化交流周·广钦老和尚修持观交流研讨活动,进一步深化了闽台两地佛教交流。据统计,2015年我市仅宗教和民间信仰界就接待境外团队227批次、31664人次。
展未来
着力推进民族宗教事业顺利发展
回顾过去、展望未来;维护稳定、服务发展。未来五年,全市民宗系统各单位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着力推动民族乡村发展,着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稳定,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顺与社会和谐,为在更高起点上建设创业创新又富又美的新漳州做出应有的努力。
其中,民族方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增收为核心,以改善民族乡村基础设施条件和加快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为重点,切实加大政策、资金、项目、技术和信息扶持力度,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宗教方面,围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宗教工作方针,不断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继续保持我市宗教界安定稳定的良好态势。
民间信仰方面,围绕“积极探索、明确职责、落实管理、逐步规范”的工作目标,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不断探索民间信仰活动的有效管理办法,推动重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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