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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落实政府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 推行年终考评

2015-12-15 14:44 来源:中国龙海 0

   漳州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发出通知,强调全市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是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增强履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的自觉性和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责任感,及时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分解下达,落实到具体项目和责任单位;要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列入县、乡镇(场)绩效考评,半年督查,年终考评、通报、表彰,推动工作开展。

  通知要求,加强补充耕地工作,努力提高补充耕地质量。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要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理、土地开发、旧村复垦、历史遗留损毁采矿用地复垦等措施,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要按照耕地占补平衡“占优补优”的要求,加强补充耕地项目质量管理,切实执行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加大工程质量和进度监督检查力度,严格项目竣工初验;要加大补充耕地投入,加强水利灌溉设施和土壤质量建设,施用有机肥,提升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补充耕地项目中水源、土壤等立地条件较好的,要鼓励建设成水田或水浇地,提高新增耕地中水田、水浇地的比例;结合补充耕地项目,开展建设用地占用优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

  通知明确,今年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必须开展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试点工作,面积不低30亩,用于补充耕地项目的土壤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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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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