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 漳州将实行最新“管道天然气价”
2015-12-08 08:40 来源:海峡导报
0
明年1月1日起,漳州市联网区域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将实行阶梯价格改革。这是导报记者昨日从漳州市物价局获悉的。
根据详细方案,居民住户以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一个居民用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户籍人口多于4人的(不含4人),每增加1人相应阶梯气量增加60立方米,每户增加气量最高不超过180立方米。
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依政策在居民第一、第二阶梯气价的平均水平执行,即每立方米的气价为3.8元。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方案还建立了动态天然气价量调整机制,随着站线气价(即漳州天然气的进价)和居民用气量调整到一定幅度,气价、气量也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是气价联动机制,站线气价与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实施联动。站线气价连续3个月内累计上浮或下浮幅度超过20%,或1年周期内上浮或下浮幅度超过10%,适时测算提出居民阶梯用气价格调整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不再召开听证会。
其次是气量调整机制,每年测算一次居民用气量,如户均用气量超出上年度20%以上,则适时调整居民阶梯用气量基数,不再召开听证会。(记者 林晓琪 实习生 戴宇涵)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