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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代收住宅专维金引质疑 安置户:合法吗?

2015-12-08 07:58 来源:闽南网 0

  村委会代收专维金 遭安置户反对

  事发龙文区步文镇后坂村;市住建局称,设住宅专维金是好事,但由村委会代收代管不妥

  闽南网12月8日讯   最近,龙文区步文镇后坂村,位于水仙大街旁的拆迁安置房翰苑颐园小区陆续办理交房了。但不少人办理交房时,却被要求向村里交一笔30元/平方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村里收这笔费用是否合理合法?”昨天,多名村民质疑村委会强制乱收费,拨打海都热线通95060向本报反映了此事。

  村民:村委会收取住宅专维金不合理

  后坂村民严先生说,上月26日,他到步文石仓村委会大院内的漳州益社房屋拆迁有限公司,办理安置房交房手续,被后坂村委会派驻的工作人员收取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费标准为30元/平方米,他的几套安置房为此共交了将近1.5万元。

  “如果不交这笔钱,他们就不让办理交房,我们就拿不到钥匙。”严先生和其他几名村民说,他们交完钱后,越想越不对劲:村里能收这笔费用吗?谁来监管这笔资金的使用?

  村民李先生认为,商品房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交给市住建局代管的,村里向村民收取住宅专维金不合理。

  村委会:收费前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

  昨天,海都记者来到漳州益社房屋拆迁有限公司,看到后坂村委会在公司走廊贴了《交房须知》,要求村民缴纳住宅专维金,并声明这笔钱将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益社房屋拆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说:“钱是后坂村委会收的,与我们无关。”

  后坂村委会主任严国才介绍,此前,辖区内的龙文花园,物业撤出后,很多安置户不愿意交钱,导致小区很多公共设施、设备难以得到及时维修,影响了业主的日常生活,不少业主向村委会抱怨过。有这个前车之鉴,今年10月份,后坂村组织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多数村民代表同意向翰苑颐园小区的拆迁安置户收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目前,漳州市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为多层建筑(1~6层)每平方米40元,高层建筑(7层及以上)为每平方米60元。参照这个标准,综合考虑村民的经济收入,村委会将翰苑颐园小区的住宅专维金缴费标准统一为30元/平方米。

  严主任介绍,翰苑颐园小区住宅面积有15万平方米,目前已有两三百户安置户交了这笔资金。“这笔钱是交到独立的银行账户,专款专用,村民代表和镇政府都是监督方。以后要使用这笔资金时,需由村民代表提出申请,村委会上报步文镇政府批准,村民大可放心。”

  他表示,既然有部分村民反对这笔收费,今天村委会将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协商解决此事。

  市住建局:村委会代收住宅专维金不妥

  漳州市住建局产权物业科黄科长说,按照规定,新建商品房都要强制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到指定的专用银行账户,由市住建局代管。需要使用这笔钱时,相关方可按照规定提出申请。住宅专项维修金相当于为今后小区公共管理部分的维修提供保障,这是好事,原则上,安置房也应缴存住宅专维金。但这笔资金由村委会代收代管不妥当,建议翰苑颐园小区开发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申请开立专用账户,然后相关业主按照规定,将费用缴存到指定银行账户,由市住建局代管。等该小区成立业委会后,如果业主大会表决同意由业委会代管住宅专维金,届时,可以划拨给小区业委会代管。(海都记者 林深圳 戴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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