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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检验检疫局召开进口食品宣贯会 宣讲食品安全法

2015-12-06 09:55 来源:你好台湾网 0

  记者从漳州检验检疫局获悉,为配合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健全了进口食品安全信息全过程追溯机制,确保食品进口企业履行法定责任。漳州检验检疫局专门召开进口食品企业,对新《食品安全法》进行宣传讲解,辖区10余家进口食品企业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新《食品安全法》规范了进出口食品的监管制度。明确检验检疫部门对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实行注册制度,对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及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实行备案制度。一方面因应了当前中央提出的简政放权的要求,另一方面又能针对性地加强对相关食品企业的监管,达到事倍功半的目的。并以法律形式明确了进出口食品监管实行“信息收集、风险预警、信用管理”制度。

  会议重点宣传了企业的质量主体责任。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向我国出口的食品等相关产品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进口商应当建立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审核制度,重点审核前款规定的内容,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口。发现进口食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进口商应当立即停止进口,并实施召回。”进出口食品相关企业要树立质量意识,确保进出口食品安全,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新《食品安全法》提高了对进出口食品中的违法行为最高处罚限额,加重了企业的违法成本,增强了法律的威慑力,保障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

  会议还对进口食品启用的新备案系统进行演示,并要求企业建立专门的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以便掌握进口食品的来源和流向,确保进口食品可以追溯。

  漳州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食品进口企业,自2015年10月1日起,进口食品启用新备案系统,其网址为http://ire.eciq.cn。境内外进口企业可通过该网址登陆新备案系统办理备案并填写进口和销售记录。食品的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在进口食品报检时,应当在报检单上注明食品进口企业名称及备案编号,并提交上一批次食品的进口和销售记录。 (记者 郭婕妤 通讯员 邵金诚 王晓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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