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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与工程队闹矛盾 漳州商事纠纷调解室解纠纷

2015-11-18 11:22 来源:闽南日报 0

  房屋装修起纠纷闹到法院 商事纠纷调解员化解矛盾

  11月15日,芗城区鑫荣佳园小区住户曾某因房屋装修问题与装修队陈某发生纠纷,漳州市民商事纠纷调解室调解员介入化解矛盾。曾某经人介绍,请陈某的装修队装修房子,双方就装修费用、项目等问题签订了装修合同,工程总价款为54926元。装修期间,曾某预支35000元。装修完毕,在双方未对房屋进行验收的情况下,曾某提前入住。

  之后,曾某以房屋装修的质量不过关,且装修队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为由拒付全额余款19926元,只愿再支付5000元。为此,陈某对曾某提起诉讼,芗城区法院一审判定曾某败诉,需支付陈某全额余款19926元。曾某不服,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此纠纷案委托漳州市民商事纠纷调解室调解。调解员石亚明为当事人分析法理,使双方逐渐消除怨恨情绪,最终以曾某再支付10000元工程款给陈某达成和解。(苏志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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