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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民商事纠纷调解室成功调解一起装修纠纷案

2015-11-16 17:58 来源:漳州市工商联 0

漳州中院委托漳州民商事纠纷调解室成功调解一起装修纠纷案

  近日,芗城区鑫荣佳园小区住户曾某因房屋装修问题与装修队陈某发生纠纷,漳州市民商事纠纷调解室及时介入,成功化解矛盾。

  据悉,曾某经人介绍,请陈某的装修队装修房子,双方就装修费用、项目等问题签订了装修合同,工程总价款为54926元。装修期间,曾某已提前预支35000元。装修完毕,双方未对房屋进行验收的情况下,曾某提前入住,事后曾某以房屋装修的质量不过关、且装修队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为由拒付全额余款19926元,只愿再支付5000元工程款给装修队。为此,陈某对曾某提起诉讼,芗城区法院一审判定曾某败诉,需支付陈某全额余款19926元。曾某不服,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便将此纠纷案委托漳州市民商事纠纷调解室介入调解。

  受此委托,漳州市民商事纠纷调解室在市工商联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的共同指导下,指定调解室聘任的首批16名特邀调解员中的石亚明调解员全权负责此事。石亚明调解员充分发挥其担任漳州市家居商贸商会会长的平台优势,联合其商会法律维权部的张文革、侯少华两位企业老总,第一时间找到纠纷当事人双方,一线了解情况,并前往装修的房屋现场查看,多次与当事人双方单独见面、座谈,为当事人分析利弊,化解矛盾,寓法于理,寓法于情,使当事人逐渐消除怨恨情绪,最终以曾某再支付10000元工程款给陈某达成和解,双方重新签订了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由于调解的效力是一调终局,还可避免二审终局的程序繁琐,做到案结事了,受到当事人双方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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