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漳州 > 漳州新闻 > 正文

网上建群诈骗 芗城男子获利20余万被判3年有期徒刑

2015-11-05 10:22 来源:闽南日报 0

  11月3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在网上建群诈骗的庄某构成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1万元。

  3月,庄某在市区元光北路悦华园小区家中,通过互联网建立一个群名为“黑马团队发财计划6群”的QQ群,并在该群发布投注“重庆时时彩”必中奖的虚假信息。之后,他又注册一个虚假的“重庆时时彩”赌博网站,在上面大肆吹嘘参与该网站赌博的好处,让他人投钱充值赌博。而后,他再通过建立的“群”,告诉他人所谓的在该赌博网站赌博中奖的虚假信息,利用自己设立的后台软件控制,窃取他人投注的资金,骗取钱财。

  5月,杨某被诱骗加入该网站投注。庄某编造资金被冻结,杨某需要充值等额资金才能取款的虚假理由,诱骗他多次向赌博网站账户充值,共计21万多元。庄某随后将此款占为己有。

  庄某的诈骗行为最终被警方发现,6月18日在家中被抓获。案发后,庄某将所骗赃款全额退还杨某,取得其谅解,且积极缴交21万元的罚金,7月9日被取保候审。(真坚 满荣)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到头了;
下一条:混迹夜场男子眼红陪酒小妹苹果手机 叫来喝酒偷走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