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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医院路段禁停 11月12日起违规罚款150元记3分

2015-11-03 09:57 来源:闽南日报 0

  漳州市医院路段禁停 11月12日起开展整治 违规者依规处以罚款150元 记3分

  为进一步改善胜利路市医院路段的交通环境,提高该路段车辆通行率,即日起胜利路市医院路段(东起市政府,西至芝山路口)禁止私家车、出租车长时间或临时停车(包括停车下客即停即走行为),私家车一律进市医院内停车、下客,出租车一律在指定停靠点上下客。

  据悉,从11月5日起至11月11日为宣传教育劝导阶段,从11月12日开始将对此行为开展整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规定,按“机动车驾驶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处理,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8条第2项规定,处以罚款150元,记3分。(记者 蔡柳楠 通讯员 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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