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亮“两书一证”通知业主交房 质疑物业“乱收费”
海都闽南网讯 前天,南靖汇和新城的业主等来了交房的日子。可他们却发现,小区根本不具备交房条件,且开发商无法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而和交房通知书一起寄给业主的一张缴费通知书上写着,业主还要缴交6项共约1万元的费用,这令业主有疑问。
汇和新城的前期物业是(世豪)漳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针对缴费通知书,业主们有疑问的主要包括4项:多层物业管理费0.7元/平方米/月过高;缴纳装修保证金,但有些人交房后并没立即装修,这笔钱闲置在物业,极不合理;收取燃气开户费2400元/户不合理;不能收取装修用水电费预缴300元/户。
此外,小区的绿化、道路等配套设施也都还没有完成,道路都无法行车。交房时,物业还要求先缴清费用,才允许业主进小区看房验房。
对此,汇和新城开发商漳州汇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肖先生作出解释。
关于物业费收取过高,肖先生表示,小区物业是三级物业,小区的物业管理费都是根据政府制定的标准收取的。不过,据记者了解,漳州市物管站和物价局对物业管理费收取的规定是,三级物业,多层住宅收费标准是0.4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包括带电梯多层住宅是0.8元/平方米·月,可以上下浮动10%。但据业主介绍,汇和新城此次交房的1~4栋,其中3栋、4栋是多层不带电梯,只有6层高,1栋、2栋也有部分不带电梯。
关于装修保证金,业主在装修时,有可能破坏楼房主体及外观,等业主装修好,物业验收没问题后,就会退还给业主。
而燃气开户费2400元/户,肖先生说,前年,小区在开始开发建设时,燃气公司还没进驻到高新区,有关燃气的配套都没有计入购房款中,合同中也没对此作出规定。去年燃气进入到高新区后,开发商将燃气引入到小区。目前,燃气管道都已铺设好,但业主如果要开通使用天然气,还必须向燃气公司交这笔钱,物业只是代收。
关于装修用水电费预缴300元/户。虽人未入住,但在装修时,已耗去水电了。
对于业主所说,缴费才让验房的说法,肖先生说是业主理解错误,先缴费是指先缴公共维修金,这是国家规定。缴完公共维修金就可以先去看房、验房,再交其他费用。
对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肖先生表示,“这些他们过后都会提供”。
昨天下午,南靖县物价局负责房地产行业价格监管的李先生称,他正在找汇和新城开发商了解此事,今日上午将给一个答复。而南靖县房管局相关负责人黄先生也表示,开发商必须等单体验收和综合验收通过,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合格证书后,才能通知交房业主。今日上午,他将找开发商了解情况,如果开发商有违规行为,将对其进行查处。(本网记者 黄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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