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一小区门口公然叫卖野生动物 当场宰杀相当血腥
“鹧鸪是省级保护动物,但却有人在小区门口旁公然叫卖,还时不时能看到野兔和山鸡。”连日来,有不少热心读者来电向本报反映,在市区一些小区的门口边上,经常出现叫卖野生动物的小贩,并且当场宰杀,现场相当血腥。10月13日,记者走访漳州市区多个小区,发现售卖野生动物的小贩确实不少,特别是叫卖鸟类和蛇类的。
有买卖就有杀戮——摄于联丰浩苑门口
13日上午9时许,记者首先来到市区荣昌花园后门,只见一男子手抓两只野生鹧鸪蹲在路边叫卖。男子身后还放着一个装有鹧鸪的箩筐,箩筐前堆放着鹧鸪羽毛、内脏等。短短半小时,有五六个市民前来购买鹧鸪。记者装成顾客,上前“套近乎”。该男子说,当场宰杀后的鹧鸪每只50元,两三年前,他就靠捕杀野生鹧鸪为生,一般每天能捕到一两只,等囤积到十几只后才拿到市场附近售卖。“很多人前一天就打电话过来预订,一天最多可卖出十几只。”当记者问及是否知道捕杀野生动物是违法行为时,该男子避而不答,挪了个位置继续叫卖。
10时20分,记者来到市区桂溪花园小区,在小区的大门左侧又见两个操外地口音的男子正在叫卖眼镜蛇。记者近距离观察,在男子脚边的四个竹筐里约有20条不同种类的蛇,据男子介绍,这些蛇都是野生的,刚刚从外地抓过来的。记者以顾客身份询问了一下价格,眼镜蛇的售价每斤90元,其余的菜蛇售价在每斤40元左右。约15分钟后,两名男子提着竹筐进入小区继续叫卖,有不少居民上前询问价格。
记者随后来到市区联丰浩苑小区,在小区入口处一名中年妇女正在售卖野生动物,种类还真不少,有兔子、鹧鸪、蛇、山鸡等。“我卖野生动物三年了,什么野味都能搞得到,你如果需要什么可以提前跟我说,我可以托人去抓。”见记者一脸半信半疑,该女子默默地从眼前的白色泡沫箱里拿出一只被牢牢地捆在红色网袋里的鸟类,细细一看,居然是国家三级保护动物猫头鹰。“你看,我连猫头鹰都可以搞到,之前还有人托我买穿山甲,没两天就给他送过去了,就是价格比较贵,野生的现在很难抓得到了。”女子不无得意地跟记者说道。
公然售卖野生动物的行为,不仅出现在小区,也同样存在于小区附近的菜市场。荣昌菜市场的市场管理员告诉记者,最近,市场附近叫卖野生动物的现象明显增多,主要是蛇类、鸟类等。竹围菜市场临时摊点管理员告诉记者,市场内部和临时摊点都不允许售卖任何野生动物,每天他都会在市场内巡查,一旦发现就会立即驱赶。由于市场管理方面没有执法权,无法对野生动物贩子进行处罚,只能以驱赶为主。
医学专家提醒,野鸡、野兔等大多数野生动物身上都携带多种病毒,如炭疽、结核、甲肝等。人若接触或食用野生动物,很容易被病毒感染。无论从健康还是环保角度考虑,野生动物都不应该随便吃。而且野生动物与普通家禽家畜相比并没有特殊营养。不仅如此,野生动物由于大多来历不明,携带了大量病毒和细菌,煎、炒、炸等手段根本无法确保杀死携带在其体内的病毒与寄生虫,只要是食用野生动物,都有致病的可能。市林业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另外,目前不法分子偷猎狍子、野兔、野鸡等野生动物主要靠下药捕获,因为相比“下套”的方法,下毒成本更低、成功率更高。这样一来,更是增加了食用者中毒的风险。
据漳州市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介绍,贩卖野生动物的小贩流动性强,没有固定摊位,即使抓到了,被批评教育放走后也会重新到别的市场叫卖,屡禁不止。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五条规定,严禁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可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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