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后疯狂作案 4人团伙盗取财物40多万被抓
2015-06-26 17:14 来源:闽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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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盗窃犯获释后结伙作案 不到一个月疯狂盗取财物40多万
有盗窃前科、刑满释放后不仅没有重新做人,反而臭气相投结成盗窃团伙,疯狂作案,不到一个月盗得财物40多万元。经南靖县检察院起诉,南靖县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审理了这起团伙盗窃案件,以犯盗窃罪分别判处龙某、石某炳、龙某勇、田某海有期徒刑十三年九个月至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至七万元不等。
2011年2月24日,因盗窃罪被判刑2年的龙某,刑满释放后来到漳州务工。在务工期间,龙某结识了同样曾因盗窃罪被判入狱贵州松桃的老乡石某炳、龙某勇、田某海。四人结识后很快便纠结在一起,形成固定盗窃团伙。2014年10月10日至2014年11月4日期间,龙某、石某炳、龙某勇、田某海四人驾驶一部仿太子摩托车,携带头套、手套、撬棍、螺丝刀等作案工具,多次窜至南靖县、诏安县、芗城区等地实施盗窃,盗窃现金、摩托车、电脑、黄金等财物,合计411058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龙某、石某炳、龙某勇、田某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流窜作案,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而龙某等人又是累犯,在综合考量各种量刑情节后,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魏明东 邓云珠 陈颖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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