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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东区污水厂超标排放 厂长被罚款3.3万并撤职

2015-04-29 07:51 来源:闽南网 0
漳州九龙江多段变身,漳州市长檀云坤要求持续开展九龙江日常巡查。

  【排污追查】

  东区污水厂流程违规 厂长被撤职

  针对村民反映的南靖东区污水厂超标排放问题,4月20日,海都记者前往现场调查。采访中,厂长林明同称污水厂不存在超标问题,并夺过记者手机,删除照片。南靖县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协调此事。

  21日上午,海都记者再次来到污水处理厂。4月1日~20日的20份“污水进出口检验报告单”中,4月3日当天,污水厂排放的污水存在PH超标现象——PH值为5.47,而标准应是6~9。

  林明同称,污水经过处理后排放,数据是在排放时检测的。但南靖环保局监察人员认为这一流程违规,污水厂的污水必须经过检测达标之后,才能排放回九龙江。

  21日下午,南靖高新区管委会主任简国顺称,管委会召开了专门的研讨会,对涉及超标排放的南靖东区污水厂的相关负责人作了严厉批评和教育。

  23日下午,南靖县环保局发布通报称,4月4日,南靖环保局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现场勘查,检测数据显示,南靖东区污水厂涉嫌生产流程违规,并超标排放COD、SS、总磷、氨氮4项,已被责令限产限排,并罚款3.3万元。

  东区污水厂隶属于西部水务集团。当天,西部水务集团行政部主任李勇赶回南靖。他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对该污水处理厂的管理,规范工艺流程,并将增派专家施行现场监督,严格把关水质。另外,经集团研究决定,对厂长林明同作撤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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