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社区矫正在册380余人 “摆渡人”的乐与惑
社区矫正:“摆渡人”的乐与惑
3月20日一大早,南靖县山城司法所的司法协理员徐俭兰习惯性地拿起电话开始拨号。辅以定位系统,她能够精确定位到对方所处的位置,被定位的对象是被处以刑罚的罪犯。只不过,他们的服刑场所不在深牢大狱,而在社区。

山城司法所组织矫正对象到麒麟山公园开展集中劳动教育活动。
今年31岁的陈天明,曾因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14年,他被确诊患有白血病,得以保外就医,回到山城镇进行社区矫正。
“他的父母双亡,房子也没了,家庭情况复杂。”山城司法所所长曾林毅说,除了例行监管外,司法所还给陈天明办理了医保、社保,并发动全镇矫正对象为其捐款,“刚出狱时他情绪很不稳定,经常到监狱闹事,我们只能慢慢安抚,对他进行心理建设”。
“我曾经非常绝望,连死的心都有,现在感觉还有机会重新做人。”如今,陈天明在一家商店当售货员,已经能自己谋生。
陈天明命运的改变,得益于社区矫正。所谓社区矫正,即让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在社区中执行刑罚,让矫正对象融入社区,更能净化其思想。
“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季考评、年考核。”曾林毅说,除了要对矫正对象进行严格监管外,还要给予人文关怀,以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自2012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南靖已累计接收800多名矫正人员,目前在册的有380余人。
“曾有人说,社区矫正工作者就跟‘摆渡人’似的,在一段特殊时期将矫正对象从错误的泥淖引向正确的彼岸。”徐俭兰说,传递正能量的过程无疑是快乐的,每当看到有人顺利度过矫正期,重拾生活信心,她就感到很欣慰。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师林瑀曾做过一项社会调查,受访者中只有4.42%的人比较了解社区矫正,55.6%的人从未听说过。
“社区矫正的社会认知度仍显得尴尬,再加上相关制度建设滞后、资金不足、队伍不稳定、专业化难以实现等,当前的社区矫正重控制、轻教育,难达预期效果。”南靖县司法局副局长庄耀明说。
“我是学行政管理的。跟矫正对象谈心时,需进行普法和心理辅导,但我并不懂多少法律和心理知识。”徐俭兰说,大多数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她一样,都是从零开始,接受的培训也主要是程序性的东西,具体怎么做,还得自己摸索。
“从业人员不仅要懂法,还要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既要尊重矫正人员的自尊心、自信心,又要善于利用社区资源,这都不是通过简单的业务培训能办到的。”南靖司法局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股股长吴剑莉表示,目前司法协理员的门槛较低,只要拥有大专学历、计算机一级证书便可招录,“只能边干边学”。
困惑:社区矫正路在何方?
在她看来,社区矫正工作最难的地方在于,他们没有执法权,没有统一着装,难以形成有效的威慑力,有时会受到部分认罪态度不端正人员的刁难。“有的服刑人员认为未入狱就等于没事,因此极不配合,不按时报到,组织学习时无故缺席或临时发短信请假,我们也无可奈何。”
快乐:用心传递正能量
“社区矫正是个复杂的系统,需要社会、政府、公民多方面的配合。”庄耀明说,社区矫正尚未立法,当前工作主要依据2012年实施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法律效力有限。同时社会上多数人对社区服刑人员避而远之,志愿者的参与几乎空白。他希望今后在社区矫正制度建设得以推进的同时,能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让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帮助矫正对象重新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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