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男子喝酒后调戏酒吧女子 还咬下他人耳朵
2013-04-06 09:40 来源:台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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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某酒后调戏在酒吧工作的女子,遭他人质问后,竟将对方耳朵咬下。日前,漳州南靖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石某提起公诉。
今年1月25日,石某与朋友一起到南靖县城一酒吧唱歌喝酒。次日凌晨1时许,石某在包厢外遇见酒吧工作人员小曾,见小曾长相甜美,石某便借着酒劲上前将其抱住,遭到小曾的反抗。
此时小曾的朋友小东也在酒吧,见此情景便上前阻止,双方发生口角并动起手来。随后,石某竟一口将小东的左耳朵咬下。经鉴定,被害人小东的左耳廓被咬下约40%,损伤程度属于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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