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村民钓到“奇龟”主动上交
闽南日报 2022-04-11 09:00
4月7日,南靖县山城镇一村民在溪边桥附近钓鱼时钓到了一只四眼斑龟,当即送往森林警察大队,随后民警将此野生龟放归大自然。
当天,村民钓到龟时觉得这龟长相特别,从没见过,便将龟送往森林警察大队鉴别,经确认,此龟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四眼斑龟。经过细致检查,在确认其存在独立野外生存能力,符合放生条件后,民警将这只四眼斑龟带至虎伯寮保护区流域放生,让其回归大自然。
民警提醒:在户外遇到野生动物时,不要随意捕捉,切勿伤害,更不能买卖和食用野生动物。如果遇到受伤的野生动物,应及时联系林业部门或者拨打110,请专业人士进行救助,不要擅自与野生动物接触。如果遇到有人在捕猎野生动物,及时向林业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举报。(记者 李立平 通讯员 蔡淑娇 简圳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