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两房东不按规登记承租人信息被查处

闽南网   2020-12-17 20:10

  闽南网12月17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蔡淑娇 沈志通)房屋出租,不按规登记,结果被查。12月15日,南靖县公安局金山派出所查处两起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案,对违法行为人房屋出租人吴某、卢某依法予以治安行政处罚。

  据悉,根据工作部署,金山派出所加大对辖区出租屋排查力度,全面核查掌握辖区出租屋及承租人情况信息。检查中发现,吴某将其位于南靖县金山镇东建村楼脚的房子出租给魏某,卢某将其位于南靖县金山镇新内村高浪的房子出租给杨某。吴某、卢某均未按照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和号码等信息并向公安机关备案。吴某、卢某的行为已构成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

  最终,南靖县公安局金山派出所对吴某、卢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进一步提升辖区安全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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